我國政府恢復受理加拿大牛肉輸入查驗申請及相關程序為何?如何確保加拿大牛肉食用安全?
加國於104年2月13日通報發生第19例牛海綿狀腦病(狂牛症BSE)案例,我國經跨部會會議討論後,自104年2月22日起暫停受理加國牛肉產品輸入查驗申請。
本次恢復受理加拿大牛肉輸入之程序如下:
一、加方提供調查報告進行書面審查:
加拿大依「臺加牛肉協議」提供第19例狂牛症BSE案例之流行病學相關調查報告(加拿大104年4月間提供期中調查報告,104年12月1日提供最終調查報告),以及該國對於牛肉安全的管理說明資料。我國依照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規定、相關科學數據及臺加牛肉協議進行書面審查,審查重點包括加國執行飼料禁令、牛籍管理及屠宰衛生依照OIE規定之落實情形,及確認牛肉必須是「來自30個月齡以下的健康牛隻」、「來自合格屠宰場,並完成屠前屠後檢查,及屠宰時去除所有特定風險物質,經加國獸醫官員確認符合輸臺規定」等。
二、派員赴加國實地查核:
加國提供之資料經BSE專家諮詢會召開會議進行書面審查,並由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於 104年11月20日至12月2日共同派員赴加國執行實地查核等技術性評估作業,並依查核結果請加方再提供補充說明資料。另將查核報告與加方補充資料送專家諮詢會議進行審查。
三、召開專家會議審查與評估,並完成所有相關程序:
食藥署於105年3月11日召開牛海綿狀腦病專家諮詢會議,審查加拿大提供之書面資料、專家風險評估與實地查核紀錄後,經過完整的程序(專家諮詢會議紀錄、實地查核與風險評估資訊可至食藥署網站進口牛肉專區查詢,確認加拿大牛肉在加拿大官方執行生產管理監督以及我國採取必要之輸入管理下,可以維護消費者之牛肉產品的食品安全。
四、跨部會研議:
本案於食藥署完成技術性審查程序後,移請跨部會機制研議,由經濟部、外交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共同就食藥署審查結果、國際間對加拿大牛肉輸入管制情形,及國內產業影響等層面研議後,進行對各界之風險溝通等程序。